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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春节期间进一步严明纪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2-12  来源:
 

各市直单位机关纪委书记(纪检委员):

 2018年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营造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和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严明纪律要求,确保令行禁止。

机关纪委书记(纪检委员)要督促所在单位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自我约束,坚决做到令行禁止,以钉钉子精神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一是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等年货节礼;二是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三是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四是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五是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六是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七是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八是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利用职权向企业、下属单位和他人借用车辆九是严禁参与各种带彩娱乐赌博或搞封建迷信活动

二、 坚持以上率下,强化责任担当。

机关纪委书记(纪检委员)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带头做到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遵守纪律规定把抓好春节期间有关纪律规定落实,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的重要任务,作为巩固作风建设成果的重要举措,积极部署、主动作为,进一步加强本单位本部门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到早提醒、早教育、早警示,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同时要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层层加压,让遵纪守规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行动自觉,形成清廉过节的良好风尚。 

三、 强化执纪监督,严格责任追究

机关纪委书记(纪检委员)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认真组织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严肃查处春节期间各种违纪违规行为。要坚持零容忍、严惩戒,不留情面、不搞例外。对不收敛、不知止的顶风违纪行为,一律从严从快从重查处;对典型问题,尤其是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要坚持“一案双查”,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形成节日期间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切实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发挥新媒体、新技术作用,运用“一键通”、微信平台等手段,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

各市直单位机关纪委书记(纪检委员)要主动履职,组织力量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重心要下移,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中共黄石市纪委派出市直机关纪工委

                                      201828